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,加快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的建设步伐,突出人才培养的办学优势和特色,满足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、应用型人才的需求,根据《教育部财政部开元电竞官网(中国)责任有限公司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》(教高〔2007〕1 号)的文件精神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
1、按照“理念先进、目标明确、改革领先、师资优化、设备精良、教学优秀”的要求,科学规划,强力实施,创新机制,加大投入,深化教学改革,合理配置资源,使我校一些本科专业在办学条件、建设水平、管理水平、教学改革成果、科研水平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,全面提升我校办学质量,扩大社会知名度。
二、特色专业建设的总体目标
2、在现有专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,全面实施特色专业建设工程,通过遴选培育,重点打造一批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专业。在现有 5 个国家级、省级特色专业的基础上,通争取在 2017 年建成 8 个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,2020 年建成 10 个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。
3、特色专业要达到教育教学理念先进、人才培养措施适应时代要求、专业建设、教学改革、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在校内达到领先水平、在省内具有较高社会声誉的目标。
4、通过重点特色专业建设,进一步优化学校学科专业结构,提升学校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,发挥 “以点带面”的示范作用,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、效益和在省内外的竞争力。
三、特色专业建设的遴选标准及条件
5、校级特色专业应具有 3 届以上毕业生。
6、近两年的专业评估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。专业建设方案应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、明确的建设目标、清晰的改革思路。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,注重知识、能力、素质协调发展,注重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。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、科学性、可操作性。
7、教师队伍相对稳定。拥有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学术知名度的骨干教师,专业师资队伍职称结构、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;队伍建设规划科学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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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、措施得力、效果显著,有良好的科研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。
8、按照地方经济社会对复合型、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,深化教学改革,优化课程体系,加强教材建设,更新教学内容,积极组织多媒体教学和双语教学,切实加强实验、实践教学环节。
9、专业的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,经费投入有足够保证,校内外的实验、实习、实训条件能够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,与机关、事业单位、行业、企业等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和有效合作。
10、重视教学管理改革,建立切实有效的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。11、人才培养质量较高,综合素质良好。毕业生就业率高,毕业生满意度高,
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价好。
四、特色专业遴选程序
12、二级学院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。13、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必要时,通知有关人员到场进行
答辩,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择优遴选。
14、专家组评审的结果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。
15、教指委审议通过结果经学校审核批准后,纳入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,
正式发文公布。
五、特色专业的建设与管理
16、特色专业建设实行系主任负责制,凡是被省、校建设的特色专业均视为省、校级重大教学改革课题。系主任负责主持拟订专业建设目标、制订专业建设规划,落实专业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。对照特色专业建设的目标、要求和验收标准,加强师资、课程、教材、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,深化教学内容、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落实责任,强化管理,保证达到专业建设的预期目标。
17、校级特色专业自立项之日起,由学校专门划拨经费资助建设。每个专业资助 10 万元,按中期检查的效果,分两次资助。经费管理办法参照《东莞理工学院教学专项经费使用暂行办法》(莞工[2015]32 号)执行。如被立项为省级以上特色专业建设项目,学校将再追加建设经费。
18、特色专业的建设周期一般为 2-3 年。19、学校要加大对特色专业建设的监督和检查,每年组织专家检查。同时加
大支持和管理力度,通过大力扶持和政策导向,充分调动教师、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投身专业建设与改革的积极性,为特色专业的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。
20、特色专业建设完成目标和任务,或已满建设周期后,由所在院系向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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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出书面申请,并对申请验收专业的建设、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,提交自评报告。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专业进行实地考察,依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。
21、验收合格者,由学校授予“东莞理工学院特色专业”称号,向社会公布。特色专业荣誉称号有效期 5 年,有效期内由学校向上推荐争取申报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。未通过验收的,一年内可申请再次验收,验收仍然不合格,视作未通过验收。
六、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教务处负责解释。